健保欠費十年以上就不用繳了?了解健保欠費行政追溯期與延後繳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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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欠費十年以上會怎麼樣?

健保欠費屬於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由於健保屬於強制性的社會保險,民眾都必須按月繳納。而行政單位則有五年的行政處分權,執行強制扣款。

健保權益冷知識

請注意!如果這段期間健保署已經催繳,同時也代表催繳時效就會延長至十年。

聽起來有點複雜,因此我們做個假設,

假設小美收到健保署法函催繳通知,而這筆保費是五年前產生的保費通知單,那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131條規定,要求超過時效不得催繳,並請得註銷。

行政程序法
取自 法律人

如果小美收到催繳通知函並沒有超過五年的時效,那小美應該要盡速繳納避免產生「滯納金」,並且法院有10年的欠費追溯期,請大家務必留意!

第一階段:健保欠費,健保署會….額外收滯納金

  • 處理單位: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移送前)
  • 逾期繳納:未在繳款期限內繳費。
  • 催繳通知:健保署寄發催繳函,提醒儘速繳納。
  • 加徵滯納金:逾期未繳將依規定按日加徵滯納金(上限為應納費額之 15%)。

移送執行:若經催繳後仍不繳納,健保署會將案件彙整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執行。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民國 112 年 06 月 09 日修正版本),針對保險費逾期繳納所產生的「滯納金」重點有這些:

  • 每月健保繳費期限超過後,會額外有15天的寬限期,第16天開始政府就有權收滯納金。
  • 每天罰鍰的金額為欠款的 0.1%,相當於 每1000元 罰1元。
  • 申請天災受災戶者、低收入戶者或健保紓困貸款者,不會收滯納金。

第二階段:健保欠費,健保署會….強制扣款

  • 收案與分案:分署受理健保署移送的案件。
  • 寄發傳繳通知書:通知書上會載明應繳金額、最後期限、繳款方式及到場說明的時間。
  • 後續執行方式:若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過後仍未清償,執行人員將開始清查義務人的財產(薪資、存款、車輛、不動產)。
法務部催繳後果
取自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扣押與執行存款

  • 執行對象:郵局、銀行等金融機構。
  • 作業方式:分署函文給銀行,要求扣押義務人帳戶內與欠費金額相符的資金(含執行必要費用)。
  • 結果:銀行會凍結該筆款項,隨後分署會發出「收取命令」,由健保署直接向銀行領取該筆錢。

扣押薪資(扣薪)

  • 執行對象:義務人任職的公司行號。
  • 作業方式:分署函文給雇主,要求按月扣取部分薪資。
  • 扣取比例:一般以薪資的 1/3 為上限。

 扣押其他債權

保險金領取權利、股票、股利或其他對第三人的金錢債權。

健保欠費會鎖卡嗎?

不會,早期健保署的「鎖卡」,已經在 105 年 6 月 7 日起全面解卡。

健保卡解卡
取自 健保署

分割「欠債」與「看病」

民眾不論是否欠費,都可以至醫事機構正常掛號就醫,確保經濟弱勢或臨時有困難的民眾,不會因為欠費而延誤就醫。

經濟困難者有配套協助

  • 無息紓困貸款:針對經濟弱勢、失業等特殊情況,可申請「健保紓困基金」貸款繳納欠費。
  • 愛心轉介:可轉介社會慈善團體或民間基金會。
  • 多元分期:放寬欠費分期繳納的門檻,減輕每月還款壓力。

健保欠費多年,我可以怎麼做?

如果欠費的金額高於台幣2000元,除了可以申請分期或其他救濟,不僅可以減輕財務上的負擔,也能避輾行政處分強制扣款或是產生滯納金。

健保欠費多年,我可以怎麼做?

申請12期分期

  • 申請資格:經戶籍所在地公所核定為經濟困難者
    • 全家人口平均月收入低於當地區最低生活費的 1.5 倍。
    • 符合上述收入條件,且家庭成員中有失業、重大傷病、身心障礙或需扶養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狀況。
    • 或是因天災、意外導致經濟陷入困境者。
    • 近2年無健保分期違約紀錄或違約紀錄在1次(含)以下者。

健保欠費可以分幾期?

分期期數並非由申請人隨意決定,而是根據欠費金額的大小,由健保署訂定階梯式的標準。但欠費金額越高,法律給予的緩衝期越長,最高可分四年(48期)攤還 。

  • 現場辦理:
    民眾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親自前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 。若非本人辦理,須備妥委託書。現場辦理的優勢在於能即時與承辦人員確認是否有移送行政執行的案件,並一次性整合所有欠費年度 。
  • 網路申辦:
    適用於「非移送執行中」且欠費金額適中的案件。
  1. 電腦端:登入「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但是需具備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 。
電腦憑證承保作業系統
  1. 手機端:利用「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於「健保櫃檯」內申請 。

無論採取線上還是臨櫃辦理,法律規定申請時都必須「當場繳清第一期款項」,這點請大家要留意喔!

弱勢民眾通報平台

弱勢民眾通報平台」並非只有本人可以填寫資料,像是需要居家醫療照護、經濟突發困難,本人或是周遭的人都可以協助通報。

弱勢民眾通報步驟

通報與可以協助的內容包含以下:

加保及健保卡

針對長期斷保、未曾投保或因特殊狀況(如失業、家庭變故)導致投保紀錄中斷的民眾,協助辦理續保或重新投保手續。

  • 健保卡申請/補發:對於無力繳納健保卡工本費(新臺幣 200 元)的弱勢民眾,健保署可協助透過愛心專戶補助或相關程序,協助辦理或換發健保卡,確保其有卡可供就醫。

分期繳納

積欠保費及滯納金達 2,000 元以上,且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者。

紓困基金貸款

如於政府的無息貸款服務,專為經濟極度困難者設計。

  • 申請對象:經認定為「經濟困難」之保險對象(如中低收入戶、主要負擔家計者失業或重病等)。
  • 貸款用途:用於繳納欠繳的保險費,或支付住院期間應自付的醫療費用(部分負擔)。
  • 還款方式:核貸後通常有一年的寬限期,之後再按月分期償還本金。

轉介公益團體

民眾即使在分期或貸款後仍無法支付保費,健保署會將個案轉介至民間公益團體、慈善機構或使用健保署的「健保愛心專戶」。

居家醫療

針對行動不便的弱勢患者,由醫護團隊主動協助!

  • 服務對象:居住於家中(非機構),因失能或疾病特性導致外出就醫不便(例如巴氏量表分數較低者),且有明確醫療需求者。
  • 服務範圍
    • 醫師訪視:到家進行診斷與開藥。
    • 護理/藥師訪視:提供傷口照護、更換管路(如鼻胃管、尿管)及用藥指導。
    • 24 小時諮詢:提供個案緊急狀況的諮詢窗口。

我可以不繳健保欠費嗎?

不可以,全民健康保險屬於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只要具備納保資格,就有繳納保費的義務。

如果長期不繳納欠費,將會面臨:

  • 產生滯納金:逾期未繳會依欠費天數計算滯納金。
  • 行政執行:健保署會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可能扣押薪資、存款或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