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會是什麼?跟會賺錢與倒會只有一線之隔|跟會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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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會是什麼?

跟會屬於「民間參加金錢往來的交易行為」,目的是為了籌措資金、賺取利息或強迫儲蓄,是台灣早期在銀行、合法貸款方式還不普及時,民眾透過私下『互助』產生的地下經濟活動。

跟會是什麼?

而「跟」的「會」又可以分出很多種類:

  • 民間互助會
  • 外標會
  • 內標會
  • 網路標會

「跟」的「會」以法律定義的性質如下:

民法709條之1
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契約。其僅由會首與會員為約定者,亦成立合會。
前項合會金,係指會首及會員應交付之全部會款。
會款得為金錢或其他代替物。 

>>「合會」就是會首找至少2個人一起組合,每人固定出錢(或等值物品),再依規則輪流或競標拿到這筆錢。就算只有會首+1人,也能成立。

民法709條之5
首期合會金不經投標,由會首取得,其餘各期由得標會員取得。

>>第一輪的錢不用競標,會首直接拿走,算是組織與管理的回饋。之後才由會員輪流標。

民法709條之6
每期標會,每一會員僅得出標一次,以出標金額最高者為得標。最高金額相同者,以抽籤定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無人出標時,除另有約定外,以抽籤定其得標人。
每一會份限得標一次。

>>每個人只有一次得標機會,價高者得,沒人出就抽籤。

 

跟會常會遇到的專有名詞

  • 跟會=標會=合會:一群人湊錢互助的民間融資方式,每期繳錢,輪流有人得標領走。
     
  • 會首=會頭:標會的發起人,召集大家繳錢,也負責把錢交給得標的人。
     
  • 會腳:參加跟會的人,每期固定繳錢。
     
  • 會錢=會款:大家每期要繳的固定金額。
     
  • 活會:還沒得標,繼續繳錢的成員。
     
  • 死會:已經得標過的人,以後就只能乖乖繳錢。
     
  • 標金=投標金:投標人願意付出的利息,用來決定誰得標。
     
  • 標利:標金的「利息」,透過「出標金」來取得資金的行為;「標金」的金額越高,代表付出的利息越多,也可能獲得越高的利潤。
     
  • 底標:投標金的最低門檻。
     
  • 得標:出價最高的人,當期就能把所有會錢拿走,獲得當其所有的會錢。
     
  • 標會利息:得標者要付出的利息,分配給活會會員的,也就是得標者外其他會員多分到的錢。
     
  • 倒會:有人領走錢後不繳,標會就會崩盤,大家都受害。

 

跟會規則等於民間互助會規則?

跟會」直白通俗的說法就是「民間互助會」,故兩者之間規則是一樣的

「民間互助會」一詞的由來:因早期銀行、合法貸款尚未普及,民眾以私下互助的方式借貸、存錢、投資,

通常主持人「會頭」由當地有經濟基礎,或處事風格獲得地方名眾信任才組建會成立這個『會』,
而會頭也須了解參加者「會腳」的經濟狀況、是否值得信任,避免出現會腳繳不出費用或捲款而逃的「倒會」狀況。

假設出現「倒會」形況,多半由會頭協助賠償
舉例:此會有10人參加,總共就會有10期(10次要投標繳款的次數),
若不幸在第3期就倒會,會頭需要支付其他9位會腳「10期」的獲利金,所以一旦金額龐大,會頭就要想辦法與會腳協商賠償事宜。

根據這種地方區域民眾對彼此信任下成立的會,就是民間互助會,也等於地方鄉民參加的跟會。

順帶一題,直至現今仍有許多年輕人由於信用問題、無法提供正規貸款渠道所需的文件申請貸款,如:信用小白、信用瑕疵、兼職/自由業者、家庭主婦等,
所以仍有民眾捨棄正當渠道貸款、投資,選擇較有風險的跟會模式,

但今非昔比,現在的會頭、會腳不像早期能夠這麼了解彼此真實的經濟狀況,
會頭或會腳捲款而逃,被倒會,甚至繳納不出會錢被暴力討債、擄人勒索敲詐新聞層出不窮,

故於民國89年5月5日將跟會規則納入《民法第709之1 至 709之9條,對跟會作出法律上實質性規範,
在法律上「跟會」這種「互助會」正式名稱為『合會』。

跟會類型。

 

以下為提起「跟會」時最常見的會別類型:

  1. 民間互助會。
  2. 外標會。
  3. 內標會。
  4. 網路標會。

1.民間互助會

其實就是「跟會」的代名詞,並非一種跟會的實際"類別",
是早期銀行、合法貸款尚未普及,民眾以私下互助的方式借貸、存錢、投資,故有「民間互助會」此名稱。

而跟會中最常見的類別是【外標會】!

2.外標會

99財經網|外標會說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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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標會怎麼玩?
    • 得標會員:每期繳的會錢是起會時約定的金額 + 得標時的標金。
    • 未得標會員:每期應支付金額為起會時約定的金額。

每個月,互助會內都要進行一次競標,出價最高者可取走當月所有的會費。

  • 以上圖舉例:
    • A為會頭。
    • BCDE為會腳,整個會員人數共計5人。
    • 起會時約定會費:2萬元。
    • 因有5人參加,會期為5期。
       
  • 第一個月:大家都繳約定的會錢給【會頭A】(通常第一期都是給權力最大的會頭),故會頭會收到除了本人以外其他4位【會腳】的會金8萬(2萬 x 4人)。
    • 會頭A已死會,第二個月起不可再參與投標,所以會頭第二個月開始繳交的會錢為約定的2萬元。
       
  • 第二個月:第二期投標階段,由其他活會會腳BCDE各自出投標金,以價高者得標。
    • 【會腳B】出投標金5千元,是最高價,於是得標。
      其餘3位活會腳各繳2萬元會錢,會頭亦交2萬元,故會腳B一樣獲得8萬元(2萬 x 4人)。
    • 之後會腳B死會,但以後每個月須繳交【2萬5千元(會金2萬+得標金5千)】。
       
  • 第三個月:以此類推,若第三期大家投標金不變的狀況下,【會腳C】以標金4千得標,
    • 其中已死會的【會頭A】、尚活會的會腳DE各繳2萬,加上死會的【會腳B】繳交2萬5,
    • 最後【會腳C】獲得8萬5千元(2萬 x 3人+2萬5)。

【外標會】最常見的原因是:有些人其實只想用做投資,
當越急著用錢的人一開始出的標金相對越高,雖然順位來說最先拿到資金,但同時也代表後期持續要繳納的會金維持會在高額,
而越不急的人可以在投標階段永遠只出底標價,持續繳基本的約定會金,但最後拿到的資金利息越多。

3.內標會

99財經網|內標會說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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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標會怎麼玩?
    • 得標會員:每期繳的會錢是起會時約定的金額。
    • 未得標會員:每期應支付金額為起會時約定的金額扣掉該期得標者的標金,也就是要扣除利息。

每個月,互助會內都要進行一次競標,出價最高者可取走當月所有的會費,會費是規定不變的,但得標者所得的所有會費並非完整的會費!

  • 以上圖舉例:
    • A為會頭。
    • BCDE為會腳,整個會員人數共計5人。
    • 起會時約定會費:2萬元。
    • 因有5人參加,會期為5期。

 

  • 第一個月:會錢交給【會首A】,所以會首收到共8萬元( 2萬 x 4位會腳 ),並死會,第二個月起不得再參與投標。
     
  • 第二個月:如上圖【會腳B】出投標金5千,為最高價的故所以得標。
    那麼會中的所有會員只需給會腳B:1萬5千元(會費2萬 - 投標金5千 =所付金額),所以會員B可以拿到共計6萬【1萬5 x 4位(死會A+活會CDE) 】。
    • 但如果所有會員出價都是100元,那麼就由第一個投標的會員得標,或者由會首公開抽籤

【內標會】因為計算方便,所以也是跟會常見的方式,越急需用錢的人投標金額越高,越不著急用錢的人只需一直出扣除得標利息後的會錢,
等到最後大家都死會了,拿到最大利益的會款【(2萬 - 底標2千) x 4人= 7萬2千元)】。

4.網路標會零風險?

網路標會為結合傳統民間標會及現代科技的一種理財方式,於2008年新興之網路理財方式。

源由是由永豐銀行在2008年7月推出,以「內標」的方式在網路上進行標會,
因有銀行做擔保,免除民間跟會被倒會的風險,一開始就吸引了超過3萬個會員參加。

別於民間互助會,網路標會開始是由銀行當會首起標,由銀行制訂標金,
直至發展成熟後才開放由一般會員自己揪團在網路上標會,一樣有銀行保證,並且1元就能起標,
這樣的好處是能由自己熟識的朋友、同事一起在網路組團標會。

網路標會因由銀行當會首,有銀行做擔保,就算有會腳不繳錢,銀行也會墊補上,故堪稱零風險但缺點是和民間互助會相比,網路標會的利率偏低。
以民間跟會來說,1個月1萬元的會,底標可能是1千2百元起跳,如果以12期(含會首),每期會錢皆以底標計算(1千2),1年的利率高達12.24%。

99財經網|民間標會年利率計算方式。

網路標會與傳統民間標會的運作流程幾乎雷同,不過在金流部分完全走向自動電子化,會員自行選擇網路上的標會組合,參與率達八成即可成會
由出高標者得標,若無投標者,即以抽籤的方式抽出得標者。
其方式與傳統標會雷同,只是在金流部分由人工作業改為電子作業。

外標會 v.s 內標會|每期會錢一次看懂

外標會 v.s 內標會
  • 起會金:2萬
  • 底標:2千
  • 會員人數:5人= 期數:5期
  • 第一期皆以【會頭A】為得標者,故下表由【第二期】開始舉例,會頭A以得標過並死會!

第二期

外標會

內標會

投標金

繳納金

投標金

繳納金

會頭A

已死會不得投標

已死會:繳納:2萬

已死會不得投標

已死會:繳納:1萬5

會腳B

5,000

已得標:繳納:0元

5,000

已得標:繳納:0元

會腳C

4,000

未得標:繳納:2萬

4,000

未得標:繳納:1萬5

會腳D

3,000

未得標:繳納:2萬

3,000

未得標:繳納:1萬5

會腳E

2,000

未得標:繳納:2萬

2,000

未得標:繳納:1萬5

第三期

外標會

內標會

投標金

繳納金

投標金

繳納金

會頭A

已死會不得投標

已死會:繳納:2萬

已死會不得投標

已死會:繳納:1萬7

會腳B

已死會不得投標

已死會:繳納:2萬5

已死會不得投標

已死會:繳納:1萬7

會腳C

3,000

已得標:繳納:0元

3,000

已得標:繳納:0元

會腳D

2,000

未得標:繳納:2萬

2,000

未得標:繳納:1萬7

會腳E

2,000

未得標:繳納:2萬

2,000

未得標:繳納:1萬7

民間跟會 v.s 網路標會|差異一張表看懂

項目

民間跟會(傳統)

網路標會(銀行擔保)

會首

民間個人,有倒會風險

銀行或合法平台擔任,無倒會風險

玩法

會腳每期繳錢,得標者拿整筆會金

初期由銀行起標,後來開放會員自組團

標金

底標較高,例如:每月1萬,底標1千2百元起

起標門檻低,1元就能開始

利率

偏高,用底標1千2百元換算為例:年利率約 12.24%

偏低,報酬有限

風險

倒會風險高,信用全靠人情

銀行擔保,幾乎零風險

適合誰

敢承擔風險、追求高報酬的人

重視安全、怕風險的人

99財經網|消費借貸|倒會風險與原因

倒會風險與原因。

倒會』,簡單講就是有人先把錢拿走,後面就不繳了。
這種情況最慘的就是還沒得標的活會,等於錢一直丟進去卻拿不回來。

倒會為什麼會發生?常見原因如下:

  • 會首捲款有些會首一開始裝得很可靠,大家放心把錢交給他後某天突然人間蒸發。
     
  • 會員落跑某個會腳得標後拿到錢就擺爛,不再繳費,會首想救也救不回來。
     
  • 經濟壓力這其實是最常見的狀況!有些人正常繳了幾期,但遇到失業或突發狀況,現金流斷了,乾脆放棄。
     
  • 缺乏制度保障民間跟會多靠人情信用,沒有銀行或法律的硬擔保,說穿了就是全靠「人品」支撐。

⚠️說白了,倒會就是「一個人失信,全部人受害」。錢不只是錢,還代表彼此的信任。
一旦倒會發生,想追討回來通常難度很高,不只花時間,也不一定能追回。

如何降低倒會風險?

跟會最怕遇到的就是「倒會」,錢丟進去卻拿不回來,追討無門,
更危險的狀況是原本單純想投資、快速借款卻不小心落入高利貸風險,最後面臨被迫簽下本票、暴力討債等危險!

想要降低風險,其實就三個重點:

  • 第一,挑對人。
    • 會首是整個會的靈魂人物,若會首本身財務狀況不穩、常空口說白話卻沒有實際作為,這局最好別參加。
    • 會腳也一樣,別把信用不好的人進來,最後變成大家的麻煩。
    • 這跟銀行放款前會先查收入、查信用其實是一樣的道理。
    • 簡單來說:會首信用不好就別參加,會腳不可靠也會拖垮大家。
       
  • 第二,有白紙黑字。
    • 別光靠嘴巴約定,根據《民法§709之3》基本的「會單」一定要有。
    • 基本的會單要簽,名冊要齊全,
      最好能有完整名冊,連身分證影本都要收齊,避免有人拿綽號或親友名字亂填。
  • 第 709-3 條
    1. 合會應訂立會單,記載左列事項:
      • 一、會首之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 二、全體會員之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 三、每一會份會款之種類及基本數額。
      • 四、起會日期。
      • 五、標會期日。
      • 六、標會方法。
      • 七、出標金額有約定其最高額或最低額之限制者,其約定。
         
    2. 前項會單,應由會首及全體會員簽名,記明年月日,由會首保存並製作繕本,簽名後交每一會員各執一份。
       
    3. 會員已交付首期會款者,雖未依前二項規定訂立會單,其合會契約視為已成立。
99財經網|簡易互助會會單範例
載點、圖片擷取自:布丁布丁吃什麼?萬用表格
  • 第三,留後手。
    • 很多人吃過虧才知道,要求保證人或本票,至少能在有人跑路時保一點安全。

⚠️民間合會雖然已列入民法,但說穿了還是「人情信任遊戲」。
一旦遇到惡意倒會的人,跑得比誰都快,就算告上法院,錢也未必拿得回來。
所以若你真的需要資金,先考慮銀行或合法融資公司最為妥當,至少借貸、投資過程不用提心吊膽。

被倒會了怎麼辦?

會頭倒會

跟會最怕的就是:一開始錢都交給會頭了,會還沒開始,人就不見了。

該怎麼辦?
如果會頭有開本票,可以直接申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
若有簽訂完整的「互助會會單」,會員也能憑這份契約向會頭提起民事訴訟,把債權請回來。

那有人會問:「如果會期進行到一半,會頭倒了,死會的人是不是就可以拍拍屁股不繳了?」
答案是:不行。根據《民法第709條之9》,就算會首逃了,死會會員依然有義務繳交每期會款,平均分給還沒得標的活會。
換句話說,如果死會不繳,也是在倒會,活會還是能透過法律訴訟去追討。

民法第709條之9

  1. 因會首破產、逃匿或有其他事由致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會首及已得標會員應給付之各期會款,應於每屆標會期日平均交付於未得標之會員。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2. 會首就已得標會員依前項規定應給付之各期會款,負連帶責任。
     
  3. 會首或已得標會員依第一項規定應平均交付於未得標會員之會款遲延給付,其遲付之數額已達兩期之總額時,該未得標會員得請求其給付全部會款。
     
  4. 第一項情形,得由未得標之會員共同推選一人或數人處理相關事宜。

會腳倒會

會腳倒會在根據《民法§709-7條》,會首必須先幫忙墊付,把應付的會金補上,之後再回頭對倒會的人提告,進行求償。
若會首耍賴不處理,那其他會員一樣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要求會首或倒會者負責。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第709-7條
圖片擷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所以,當會首不只是拿錢那麼簡單,會首是整個會的靈魂人物,須扛起風險,若會腳出事了,他得先擔,
這也是為什麼挑選會首時要特別謹慎的原因,一旦有人倒會,會首就是第一線的防火牆。

⚠️總結來說:「跟會」玩的是人情,結果卻用現金結算;要高報酬可以,但先想清楚:你要贏利息,還是要贏得好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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